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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2010-06-21
公告辦理99年度下半年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
依據:「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辦法」及「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公告事項: 一、 受理申請時間:99年7月1日至99年7月31日止。 二、 受理申請機關:本局。 三、 申請方式:申請單位應於受理申請期間填妥申請書及實施計畫書後送達本局,或以掛號郵寄本局;郵寄者,以原寄郵局郵戳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四、 申請類別: (一) 職業災害預防類: 1. 職業災害之研究。 2. 職業疾病之防治。 3. 職業疾病醫師及職業衛生護理人員之培訓。 4. 安全衛生設施之改善與管理制度之建立及機械本質安全化制度之推動。 5. 勞工安全衛生之教育訓練。 6. 勞工安全衛生之宣導。 7. 其他與職業災害預防有關之事項。 (二) 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類: 1. 心理輔導及社會適應。 2. 工作能力評估及強化。 3. 職務再設計。 4. 職業輔導評量。 5. 職業訓練。 6. 就業服務。 7. 職業重建之研究。 8. 其他與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有關之事項。 五、 申請資格:符合「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辦法」及「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規定申請補助之事業單位、職業訓練機構及相關團體。 六、 申請應備書件: (一) 申請書。 (二) 實施計畫書。 (三) 申請單位相關證照影本。 (四) 主持人或專業人員資歷證照影本。 (五) 計畫內容編有國外差旅費者,應詳細說明考察人數、期間、地點、對象、目的及與研究計畫之關聯性。 以上書件請依序裝訂後,備齊一式10份及光碟1份,向本局提出申請。 七、 計畫書應包含下列內容: (一) 計畫摘要。 (二) 緣由與目的。 (三) 計畫目標。 (四) 人力需求。 (五) 計畫主持人(或專業人員)資歷。 (六) 經費概算表。 (七) 辦理方法(如申請勞工安全衛生之教育訓練及宣導類,應包含課程配當表及講師名單)。 (八) 辦理期間。 (九) 預期成效。 (十) 績效評估方法。 (十一) 上年度之執行成果(如為第2年以上之延續性計畫者,應再增加本項)。 八、 職業災害預防補助案之計畫內容符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9年職業災害預防重點及優先補助之公告事項者,優先補助。 九、 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辦法」、「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及「本局補助相關單位辦理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重建事項作業要點」規定辦理。2010-07-14
勞委會再次強調,派遣勞工權益之保障應予正視與落實
勞委會表示業界因應國際競爭與產業轉型,對於人力資源運用改採彈性運用策略,因此,勞動派遣的工作型態已行之有年,使用派遣勞工比率及從事派遣工作人數有日益增加之趨勢,加上近年來勞動派遣被濫用且派遣勞工勞動權益缺乏保障的情事,時有所聞,對於勞動派遣存在之事實與保障不足之現況,政府不能漠視,基於保障派遣勞工勞動權益的前提下,爰進行派遣勞工保護法制的研擬工作。 勞委會對於部分勞工團體主張「禁止勞動派遣,反對勞動派遣法制化」的態度,表示可以理解,但存在已久的勞動派遣的議題,各界有不同看法,應該是可以廣為討論解決的。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雖然已經過該會法規委員會議多次審慎的討論通過,不過尚未定案,為求慎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即交辦業務單位應再聽取勞、資、政各方的意見,因此該會於本(7)月12、14、19日分別召開三場次的公聽會,化解歧異,凝聚共識。 針對勞工團體提出日本勞動派遣所產生的弊病,勞委會也甚為重視,不過該會表示日本的社會背景與立法方向與我國有所不同,日本主要因為登錄型派遣的濫用,而產生了不良影響,近來日本政府所提出的勞動派遣法修正案,也原則採取禁止登錄型派遣的立法方向。而我國人力供應業於民國87年4月1日已有勞動基準法的適用,對人力派遣業是否可以與派遣勞工簽訂定期契約(登錄型派遣)採一貫的嚴格解釋,認為人力派遣屬於派遣事業單位的經常性業務,所以不得為配合客戶之需求,而與勞工簽訂定期契約,派遣勞工應為派遣事業單位所長期僱用。勞委會這次修法即將派遣勞工應為勞動派遣事業單位常僱型勞工的主張,落實在法律規範中,最終目的在於保障派遣勞工的勞動權益。 勞委會再次強調,推動派遣勞工勞動權益保護法制工作將會持續進行,並會聽取各界意見,以期立法更盡周延,確實達到保障派遣勞工權益與促進就業安定的目的。2010-06-28
辦理事業單位人力資源補助枝結案核銷說明會,北區/桃竹苗區職訓中心已開辦.
北區/桃竹苗區職訓中心已開辦結案核銷說明會,時間地點請連結以下網站即可詳細了解.http://training.evta.nat.gov.tw/evta99/index.php2010-05-04
第六屆「國家人力創新獎」選拔表揚開跑
一、主辦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承辦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 二、計畫目的: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選拔、表彰具有人力培訓實績或創新具體作法之事業機構、專業團體或個人,促進企業團體與社會大眾對人力資源發展經驗之瞭解及學習,型塑投資人才之優質環境,同時鼓勵企業團體及個人以創新手法培訓優質人才,特設置「國家人力創新獎」。 三、獎項內容: (一)團體獎--以表揚10家為原則,並依下列分類及名額頒發: 1. 事業機構獎:以表揚8家為原則,事業機構獎分為大型事業機構及中小型事業機構,其中中小型事業機構表揚家數以至少3家為原則。 2. 專業團體獎:以表揚2家為原則。 (二)個人獎--以表揚3名為原則。 上述各類獎項之實際表揚家數及人數,得視參選狀況調整,並得從缺。 四、 獲頒「國家人力創新獎」之好處與效益: 1.有助申請勞委會職訓補助計畫(人力資源提升計畫)經費,再提高補助比率。 2.可獲赴國外培訓獎勵補助,最高金額10萬元。 3.特製得獎者之得獎專輯及案例專刊。 4.可藉評選標準來檢測自身的人才創新發展程度。 5.得獎企業或個人可大幅提升知名度與信譽形象。 6.國家級獎項,政府掛保證,有助於績效提升及優秀人才招募。 五、 投件時程: 受理投件自即日起至5/31止,請備齊應繳交資料,裝訂整齊並於包裝外註明「參選第六屆國家人力創新獎」,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新竹郵政2-250信箱」或親送(以送達時間為準)至「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研發大樓二樓」第六屆國家人力創新獎工作小組收。 六、 洽詢方式:03-5735521 轉3165、3166 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 E-mail:hrd@tcfst.org.tw消息連結
2010-04-30
98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為99年5月1日~5月31日,2010不可不知的報稅10大要點
5月是母親節,普天同慶,不過也是報稅季節,令不少媽媽傷透腦筋。如果你是今年第一次報稅,恭喜你!剛好遇到了今年政府大舉減稅,有利你來個節稅大樂透,不過,每年稅事都有些調整,建議你在報稅前來Check一下,搞不好,還可以幫媽媽或家人報稅及節稅,令大家寡目相看哦! 詳細文章請至資訊分享下載. 此篇文章出處於雅虎理財 作者:楊秀清2010-04-30
「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第二梯次考試日期定於99年7月25日舉行,簡章自5月4日至5月20日於統一超商(7-11)發售,通信報名5月11日至5月20日。
99年度第二梯次「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考試確定於99年7月25日(日)舉辦, 考前掌握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 準備要領、答題技巧及出題方向,針對就業服務相關12項法令、就業市場與行職業分析、招募與職涯諮詢輔導等,提早準備術科問答題絕對是「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考試勝出的關鍵2010-03-19
990319-職訓局公告-課程變更及登錄將於3/19 18:30開放,課程回報將於3/23 18:30開放
課程變更及登錄將於3/19 18:30開放,課程回報將於3/23 18:30開放凡通過初審之事業單位即可開始辦理訓練
提醒您依計畫第16點規定,開課前3日應於資訊系統完成課程登錄
課程變更應該2日前完成,得變更之範圍包括:課程中類、細類、課程名稱、課程大綱及外訓轉內訓
例如:5/4上課 應於5/1前完成課程登錄 5/2前可變更
操作說明請於功能開放時,至文件下載服務參閱操作說明。
2010-03-13
文章分享-建構高績效的領導統御技巧 撰文/吳盛金
管理者常在探討,領導統御到底是一門科學還是藝術,理論到底有沒有用?看倌之看法為何? 學者之所以發表其理論架構,多數經果研究與統計而來,代表的是眾數,也就是大多數是適用此規則,但有因為管理沒有放諸四海的原理原則,因此一切都需視情況而定,這就是藝術與智慧,而領導統御難的是何時該用法,何時該講理,何時該動情! 我從民國65年最基層的工人做起,半工半讀完成碩士學位,職涯也一路由基層做起,一步一步往上爬,歷經27個年頭,跨足多項產業及職務,因此對於主從間之共識頗有感觸與心得, 因此常以: 領導統御的科學與藝術 對外授課,其中並透過量表(科學)以檢測學員之領導風格,避免因個人之盲點,而阻礙了組織績效!最後為了一顆樹,而毀了一片林! 有興趣此議題之夥伴可與我聯絡: 03-4229668 / 0952140640 吳盛金消息連結
2010-03-07
[2010義大世界就業博覽會]盛大登場,求職者參加踴躍,於3月13日、3月20日、3月27日假新竹、臺中、臺南科學園區辦理3場大型就業博覽會
馬總統「促進就業年」拼就業列為經濟發展首要目標的指示,由勞委會與義联集團合作,率先在南部地區辦理的大型就業博覽會-「2010義大世界就業博覽會」,今天(3/7)在義大世界盛大舉辦,行政院吳院長及勞委會王主委並親自蒞臨現場,為求職民眾加油打氣,並感謝立委侯彩鳳及義联集團的鼎力支持。活動現場求職者參加踴躍,整個活動至下午3時圓滿結束,經統計,現場參加活動人數約13552人,初步媒合人數約為5155人。 為落實馬總統日前強調將今年定位為「促進就業年」之指示,行政院吳院長及勞委會王主委,今天特別參加由勞委會與義联集團合作舉辦的「2010義大世界就業博覽會」,以宣示全力拼就業的決心。 吳揆於參加活動時表示,此次就博會,義联集團提供了3,000個工作機會,是政府與企業合作,提供在地單一企業最多職缺的就業博覽會,在景氣逐漸回溫民眾就業需求仍殷的時刻,加上高雄縣屬八八風災災區,舉辦這樣大型的就業博覽會,顯得特別有意義,此外,政府也將儘量協調已有投資計畫的民間大型企業加速投資腳步,提前徵才釋出工作機會,以有效促進就業。 另外,勞委會王主委也表示,除了今天這場大型就業博覽會外,國科會與勞委會也將合作於3月13日、3月20日、3月27日假新竹、臺中、臺南科學園區辦理3場大型就業博覽會,而勞委會也預計在3月起持續在全國各地擴大辦理就業博覽會或徵才活動,第一場在這個月24日(星期三)於高雄縣立體育館舉辦,提供3,000多個職缺,屆時歡迎民眾踴躍參加,有關勞委會各區就業服務中心預計辦理就博會相關訊息可先於全國就業e網或利用免付費電話 0800-777-888 0800-777-888 查詢,敬請有求職需求的朋友多加利用。另外,除了辦理就業博覽會外,勞委會全國各地的公立就業服務站、台都將全力動員,全員拼就業來協助民眾就業。 資料來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消息連結
2010-03-07
勞委會研擬安胎休養請假,保障懷孕受僱者,落實人性化勞動條件
勞委會正研擬修正「勞工請假規則」,針對受僱者懷孕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之請假相關規定,在研擬過程中已徵詢相關單位及團體的意見。為兼顧勞雇雙方權益及徵詢對訂定安胎請假的意見,勞委會於二月二十四日邀請工業團體、商業團體、勞工團體代表、衛生署、專業醫學會就安胎休養請假之需要性、可行性進行研議,會中獲致結論,對於經醫師診斷,有安胎休養需求之女性受僱者,基於人道關懷,其請假休養雖未住院,宜併入住院病假處理,以符實際。此一修正可避免女性受僱者因懷孕有流產之虞,因無假可請而退出勞動市場,且在現有住院病假日數範圍內,對雇主之經營管理、人事成本負擔衝擊有限。 勞委會進一歩說明,安胎休養請假必需依據醫師診斷証明始可視為住院病假,因個人體質不同,需休養的情況亦不同,故不必然每一個人均需請一年的休養病假。 勞委會有鑑於實務上,部分女性受僱者懷孕期間如經醫師診斷須安胎休養,因個人體質不同,安胎休養的日數長短不同,實際住院者比例不高。然而,因非屬住院依現行「勞工請假規則」僅得請未住院普通傷病假,即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30日。對須長時間安胎休養者顯然不足,故勞委會研擬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對將有此須求者,如經醫師開立診斷證明,其安胎休養請假日數,併入住院傷病假日數計算(住院傷病假最長可達一年)。 有關落實的問題,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如未同意請假違反規定,依勞基法將處以罰鍰;如果因而解僱勞工將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禁止性別歧視之規定,最高可罰50萬元。至於外界質疑,此一政策實施,可能會是「看得到吃不到」,勞委會指出,去(98)年5月1日擴大育嬰留職停薪至所有受僱者及發放育嬰津貼初始,各界亦有同樣質疑。但實施近一年以來,經該會不斷加強宣導,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自98年5月至同年12月底止,已達2萬6千餘人,核付金額17億2,400萬餘元;自91年3月至98年12月底止,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受惠者,共計4萬4,734人次,顯見對受僱者兼顧工作與家庭平衡確有幫助。 勞委會再次強調,為落實人性化勞動條件,未來完成修正通過後,勞委會將加強宣導及勞動檢查。同時特別呼籲雇主,本於人道及照顧勞工立場,對於懷孕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要安胎休養者,給予安胎請假的友善對待,使受僱者兼顧工作與家庭平衡,更可提高員工向心力,共同創造勞資「雙贏」局面。 資料提供/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轉載消息連結






























































